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
随着新一轮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的开展,各级监管部门、各生产企业高度重视乳制品质量安全工作,乳制品生产环境、设备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在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工作中,发现一些生产企业通过许可证审查后放松对质量安全的管理,重硬件轻管理、原辅料把关不严、生产过程控制不到位、检验能力不强等现象较为严重。为进一步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监督企业持续保持许可状态,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防控工作,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控制度有效运行。指导企业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全面落实好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乳制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程》、《黑龙江省乳制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督检查操作规程》、《黑龙江省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飞行检查规定》等相关监管制度要求,加强对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管中要对生产许可审查状态保持情况、历次监管审查中不合格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原辅料索证索票、批生产记录与实际操作情况、产品检验等重点环节进行着重核查。督促企业对在历次抽检监测中不合格样品进行分析,有针对性查找原因,对反复性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进行系统排查。将涉事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制定监管方案,监督企业整改,整改到位通过严格核查后,方可复核生产。
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抽检监测中产品不合格的,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查处工作力度。监督企业第一时间召回问题产品,将危害降到最低。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整改到位后监管部门要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后仍然出现类似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监管人员责任。要从快从重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属地监管部门要在自接到产品不合格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处罚决定,企业提出复检的,要在复检结果出具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处罚的要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故意掺杂使假等性质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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